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公务车辆询价公告

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拟对公务车辆进行采购询价,现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对所提供的项目进行报价比选。

 、询价内容

小型轿车1部:比亚迪汉DM-i 2025款125KM精英型

二、报价商家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需具有询价设备的生产或销售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具备车辆销售资质文件,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2.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不变的价格,报价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3.供应商应对售后服务作出明确的承诺。

4.报价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报价内容的要求

1.为方便报价比对,请各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价格填写《采购询价表》。若有意向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可向我公司办公室咨询相关询价事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699257796

2.本次询价采购的货物必须为全新产品,在其生产、制造过程中各项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

3.报价人须对《采购询价表》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所有响应内容不得手填;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4.在质保期内设备由于设计、工艺制造方面的问题或选用材料的质量而产生的任何故障或缺陷,供应商有责任迅速派人检查、修理、以至更换零部件,并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

5.按照报价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等,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其他要求

1.本次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截止至2024年116日下午16:00,报价人应将《采购询价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加盖公章,邮寄送达至我司,逾期收到恕不接受。请在文件和邮件表面上,备注公务车辆报价书 字样,如无备注字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收件人:林燕霞   电话:18050586656

可邮寄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秀屿港2号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6日下午16:00(以快递动态信息投递时间为 )

2.各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  承担一切后果。我司不负责向各报价人解释评定办法及结论,所有递交的报价文   件一律不退回。我司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附件:采购询价表

 

 

                             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

                        2024年1030


附件.docx



Copyright@2008莆田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闽公安备 35010202000294号 闽ICP备160364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