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按照公平、公正、优质、优价的原则,采用邀请报价方式进行RCMS远程监控系统服务项目采购,凡符合询价函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履行文件规定条款的供应商均可参与。 一、询价采购标的物 1.1 RCMS远程监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总包交钥匙工程,对5台门座式起重机、1台皮带机提升机以及1台卸船机RCMS远程监控服务系统进行改造(所有改造所涉及的软硬件及施工);并实现与101#门机RCMS系统融合在一起。 1.2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改造 1.3 交货地点: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 二、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2.1 报价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不得进行业务转让、转包、分包。 2.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报价要求 3.1 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不变的价格,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3.2 报价包含产品价格、税费(13%增值税)、运费、安装调试费用、培训费、检验费等,除产品价格外的费用可以单列也可以摊入产品。按要求填写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报价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3.4 报价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3.5 报价文件包含: (1)报价单、报价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需)、单位诚信证明截图等(加盖公章); (2)提供RCMS平台介绍彩页; (3)2022年起至报价截止日实施完成的RCMS远程监控系统服务项目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少于1个(提供相关的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文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需要说明其他内容。 四、其他要求 4.1 供应商在报价时所提供的服务,不低于采购询价的技术要求。 4.2 所提供的服务应按询价技术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 4.3 按照采购要求,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如出现多份方案的报价者,则取消该供应商的竞价资格。 五、报价资料递交方式 参与报价单位将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未加盖公章的否决其报价,非公章需提供使用章授权书),用顺丰密封邮寄报价(封面备注“RCMS远程监控系统服务采购项目”)至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秀屿港2号(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具体要求详见采购询价文件。 本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16:00。若有意向供应商可向我司咨询相关事宜及询价文件 联系电话:李先生 18605942025 王先生 13808599727 监督电话:电话 0594—5686902 六、其他 1.询价人采购小组成员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确认最优供应商。 2.询价人不负责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报价文件。 3.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