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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采购公告

 

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按照公平、公正、优质、优价的原则,采用邀请报价方式采购25T(吨)四索双瓣防漏抓斗台,凡符合询价函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履行文件规定条款的供应商均可参与。

一、询价采购标的物   

采购全新25T(吨)四索双瓣防漏抓斗

二、报价资料的报送

报送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秀屿港2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

报价截止时间:2024919下午17时30分

三、报价内容

3.1报价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报价的同时须提供报价产品技术参数、配置、外观等内容。

3.2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不变的价格,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3.3报价包含产品价格、税费(13%增值税)、运费、安装调试费用、培训费、检验费等,除产品价格外的费用可以单列也可以摊入产品。按要求填写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技术偏差的应注明偏差内容及范围。

3.4供应商应对售后服务作出明确的承诺。

3.5报价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3.6报价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3.7报价文件包含:

1)报价单、报价承诺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人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技术规格书(逐项详细说明);

4)供应商需要说明其他内容。

四、其他要求

4.1各供应商报价应以万元为单位。

4.2本次询价采购的货物必须为全新产品。

4.3供应商在报价时所提供的货物,不得低于采购询价的技术要求。

4.4按照采购要求,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如出现多份方案的报价者,则取消该供应商的竞价资格。

4.5所提供的货物应按相关产品验收标准、询价文件技术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4.6交货期:中选单位在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将所有货物运达买方现场。运送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货物运达现场后由买卖双方共同验收,检查是否符合参数要求,如满足要求,填写设备验收单,签字盖章。如不满足要求,供应商负责更换并且承担相关费用。

4.7付款方式

1)货物验收到货款:

经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及达到支付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货款。

支付条件:乙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提供所供货物的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和检验文件;双方签署的验收证书。

2)质量保证金:

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到期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货款。

支付条件:买方在收到双方签署的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结束证书。在质量保证期间卖方应完成买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

4.8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为抓斗设备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算不低于12个月,在质保期内设备由于设计、工艺制造方面的问题或选用材料的质量而产生的任何故障或缺陷,卖方有责任迅速派人检查、修理、以至更换零部件,并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

4.9售后服务

设备发生故障,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质保期内,由设备本身原因产生的故障导致配件更换的,应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配件应在接到通知后尽快运抵现场(不迟于3个工作日)。供应商应有完善的配件供应和现场技术服务,一般故障应在8小时内解决。

五、询价人采购小组成员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确认最优供应商。

六、询价人不负责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报价文件。

七、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八、联系方式

电话:13808599727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799648806         联系人:陈先生

九、报价资料递交方式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秀屿港2号(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

收件人:林燕霞     

电话:18050586656

 

 

                                          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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