篷布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按照公平、公正、优质、优价的原则,采用邀请报价方式采购篷布,凡符合询价函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履行文件规定条款的供应商请予以支持。
一、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1报价单位须具有本询价材料的销售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报价要求: 2.1报价文件需包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资料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需)等内容。 2.2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不变的价格,我司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2.3报价包含价格税费(13%增值税,有差异请备注)等所有费用。按要求填写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报价技术规格不得低于询价文件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4供应商应对售后服务作出明确的承诺。 2.5报价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6报价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三、其他要求: 3.1各供应商报价应以元为单位。 3.2所提供的货物应按相关产品验收标准、询价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四、报价资料递交方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将报价文件、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未加盖公章的否决其报价,非公章需提供使用章授权书),用顺丰密封邮寄报价至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莆头村秀屿港区2号(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收件人:林燕霞 18050586656 本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14:00。 五、其他 1.本项目采用简单低价法;报价人必须依法进行报价,凡有串通或干扰他人报价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 2.我司不负责向各报价单位解释评定办法及结论,所有递交的报价文件一律不退回。 3.我司不负责报价单位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不退还各家报价文件。 4.询价人采购小组成员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确定最优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有意向供应商可向我司咨询相关事宜及询价文件。 联系人:陈先生13799648806 王先生13808599727 传真:0594—5697751 监督电话:0594—5697653 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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