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滑油询价采购公告 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按照公平、公正、优质、优价的原则,采用邀请报价方式就润滑油脂等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凡符合询价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履行文件规定条款的供应商均可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 润滑油脂采购 二、采购内容: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采购产品的供货资格,须为长城品牌的生产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2.供应商应当具有近3年采购产品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需包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资料、厂家授权文件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物资采购询价表、报价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需)等内容。 2.各供应商报价应以元为单位,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不变的价格,我司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注: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采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3.报价包含价格税费(13%增值税,有差异请备注)等所有费用。按要求填写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报价技术规格不得低于询价文件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各供应商必须依法进行报价,凡有串通或干扰他人报价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 报价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五、质量标准或要求: 1.询价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2.供应商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3.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产品质量、质保期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规定履行。 (一)交货期: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需当日送达,若不能准时送达,供应商需提前告知采购人原因,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推迟送货时间。 (二)售后服务:如出现质量问题,3之内到现场进行处理。 (三)款项结算 1.结算方式:根据经采购人确认的实际完成数量和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付款比例: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实际完成数量与成交单价据实计算,一次性支付供应商实际结算价款。 4.付款依据:供应商在每次接受采购人付款前,开具等额发票给采购人。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16:00时; 2.本项目只接受报价文件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莆头村秀屿港区2号(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 收件人:林燕霞 18050586656 七、其他: 1.我司不负责向各报价单位解释评定办法及结论,所有递交的报价文件一律不退回。 2.我司不负责报价单位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不退还各家报价文件。 八联系方式: 有意向供应商可向我司咨询相关事宜及询价文件。 联系人:王先生13808599727 陈先生13799648806 传真:0594—5697751 监督电话:0594—5697653
莆田秀屿港口有限公司 2024年 6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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