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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港口部署2021年“元旦、春节”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严格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具体部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12月29日下午,秀屿港口公司召开2021年“元旦、春节”节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2021年“元旦、春节”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会议由党总支书记葛绍健主持,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各党支部书记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员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省港口集团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紧盯“四风”的工作提示精神》、莆田港务集团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六起问责典型案例、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的五起“四风”典型问题、中共福建省纪委福建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通报的3起履职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省港口集团纪委通报的5起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开展节前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廉政提醒教育等;部署安排“元旦春节”节日期间港口辖区正风肃纪有关工作

会议要求,新年佳节临,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和督促领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问题,发挥“头雁效应”,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树立家国情怀;要坚决防止在遵守纪律上打折扣、搞变通,切实保持廉洁自律,做到风清气正;要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关心职工生产生活工作,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困难职工党员的慰问活动,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政治监督;做到纠树并举,倡导文明过节;加强监督检查,从严纠治“四风”。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确保精神落到实处,特别是要抓好节日期间“严禁”事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参与赌博、酒驾、醉驾、涉黄等违法犯罪行为,杜绝餐饮浪费,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做好节日值班值守,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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